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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扣薪 凍結帳戶(圈存)欠卡債 電信費

2019-06-26

欠卡債會強制扣押錢嗎

一般銀行存款的扣押,分為二種: 
1.開戶行(薪轉行)=債權銀行,銀行可對當時帳戶內的錢逕行抵銷,不足的就會將以後入帳戶的錢再抵銷,到欠款清償為止。這個就是凍結。 
2.(開戶行)薪轉行≠債權銀行,債權銀行必須要先查出債務人在哪間銀行的哪個分行有開戶才能去聲請強制執行。 
而且只是在該分行收到法院的扣押存款的公文的那個時間點,比如說該分行在上午11:00收到公文,上午11:01進電腦作圈存,被圈存的是11:01那個時點的存款而已。 
如果你欠五萬,戶頭只有三萬,那就只會被扣走三萬,你11:02再去存入十萬是根本沒事。銀行要再繼續扣押存款,就要再向法院聲請一次。 
下述資料提供予各位參考: 
司法院民國87年04月29日文號:87秘台廳民二字第05721號 
要 旨: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之存款債權,非屬繼續性給付之債權,對存款債權所為之強制執行,其效力應不及於扣押後存入之存款。 
除非法院在扣押命令中寫明「扣押效力及於扣押後新發生存款…」之類的話,此時就只能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二條之規定聲明異議。 

欠銀行錢已經沒有所謂的「凍結」,也沒有「在金融機構有多少錢以上的存款,債權銀行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指定時間及帳戶凍結」 
另外有人說:「存進去的錢,也會透過銀行連線系統,馬上會被債權銀行全部強制扣款抵債」 
***這話問題更大,目前聯徵並不提供當事人在各銀行的帳戶資料,頂多只知道有哪些銀行的分行曾經報送當事人資料到聯徵,而銀行之間並沒有連線機制供其他銀行直接扣款,這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且未經法院許可,債權銀行怎能任意執行債務人在他行的存款。

若已被強制扣薪的話看你的債權銀行是否每家都已經申請強制扣薪, 
且你每個月所扣的收入是否每家都有平均回收, 
若還有部份債權銀行未申請強制扣薪你的帳戶則有可能被圈制住, 
就是你戶頭只要有錢就會被扣走, 

若你的債權銀行都已經申請強制扣薪且你的扣薪部份他們都已經各自分攤回收, 
你的其它帳戶就不會有被圈制住的狀況, 
不過基本上你的債務會到被法扣其實我還是會建議你可以用協商的方式下去解決你的債務.

一方面你未來也不需擔心帳戶被圈制住的問題, 
另一方面協商期間到審核過件有好幾個月的時間你可以好好的工作存錢等著應付協商後的付款, 
還有利率是以單利計算且期數不綁約, 
未來你若有錢可以提早做清償的動作且後續的利息全免, 
總比你現在被扣的是以原先債務的高利息下去計算划算的多了, 
當然最主要還是要先了解你債務的項目狀況和你的基本資料才能評估解決債務最有利的方案,


電話費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


有關電話費之請求權,其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於92年11月26日舉行之92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4號之研究結論認為有甲、乙、丙三說,分別認為適用
民法第125條之15年時效、
民法第126條之5年時效、
民法第127條之二年時效
,審查意見則認為「電信服務為電信業者 所提供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故對用戶之電信費請求權,應有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八款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故而電信費用債權應適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2年消滅時效之規定
但務必要注意,期間當債權公司來催討欠費時,不可承認債權,否則其消滅時效會以承認債權當日起再算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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