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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存證信函

2019-07-07

存證信函乃是保存證據的文書。 存證信函需準備一式三份並採用雙掛號方式寄出,其中一份留存在郵局。日後真有訴訟,將可以透過郵局發信日以及其內容作為證明的信函,證明確實已盡告知義務。 存證信函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它具有特別的效力,諸如訴訟的原被告雙方,或是契約雙方的往來書面信件必須要用存證信函互相通知。

所謂「郵政局存證信函」,乃是透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及發信內容為何的一種證明函件。我國現行民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為證明表意人「非對話意思表示」已到達對方,最好的方法,就是以存證信函寄達。一旦對方確實收受後,無論對方如何頑強,如何狡辯,寄件人均已掌握有利的證據,即是日後對薄公堂,亦不失為表意人的致勝法寶

如何撰寫存證信函? 

1.向郵局購買特定用紙: 
首先,向郵局購買存證信函特定用紙,一式最少三份,亦即按雙方當事人之人數外加一份(例如:寄件人有一人,而收件人有三人時,即應製作五份),由寄件人、收件人、郵局三造各執一份。 

2.撰寫存證信函須注意事項: 
撰寫存證信函須掌握時機(法律時效、合理催告時間)及重點。並應注意
(當事人)
(何種法律行為)
(為法律行為時間)
(法律行為地)
(標的物)等重要事項。
撰寫時務必清楚寫明「目的」,例如要求退貨、退款、解除契約、減少價金等,不可含糊不清。存證信函不同於一般信件,字句要力求簡潔,避免參雜感情或使用模棱兩可語句,以達法律上意思表示與催告的目的。若未曾受過法律專業訓練,強烈建議委請律師撰寫或審稿,避免遺漏重要事項,或被對方找出反擊漏洞,反傷自己,更喪失第一時間主張權利的機會。 

3.如有塗改須註明字數並蓋章: 
存證信函不同於一般書信可任意塗改,若有增、刪文字,必須於欄外註明訂正何字、插入何字,並註明字數;並且,修改處必須要蓋章,訂正或刪除之文字須清晰可辨。 

4.至郵局用雙掛號寄出: 
書寫完成後至郵局用雙掛號寄出。郵局承辦人員會形式上加以檢查,如查看寄件人處或騎縫處是否有蓋章,檢查無誤後即受理寄出。 

5.「寄送收據」及「回執證明」須妥善保存: 
郵局掣給的「特殊郵件寄送收據」和寄件人持有的存證信函、及事後收到的「回執證明」明信片都很重要,務必妥善保存,不可遺失。 

 

收到存證信函 怎麼辦?

反駁針對他提出的事證提出有利說法與證明 
另外針對不當用詞與違背事實的說法提出保留法律追訴權 
並在指定期限內提出雙方調解與說明 
若無說法兩造雙方無法和解 
只能提告 
鄉鎮市公所都有專設調解委員會 
在公證人下進行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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